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通知发布修订后的《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

2025-12-10

近日,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通知发布修订后的《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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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指出,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《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沪金规〔2021〕3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进行了修订。本次修订未涉及《暂行办法》实体内容,主要涉及机构改革后相关机构名称的变动,具体是将《暂行办法》中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”修改为“市地方金融管理局”、将“银保监会”修改为“国家金融监管总局”,并将第五十七条“本办法施行前”修改为“2021年10月1日前”。以下为修订后的办法全文:


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