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追索权(回购型)保理业务操作流程
(1)市场营销部门接受保理申请,根据调查情况完成销售商应收账款分析报告。
(2)保理公司审批同意后,授权市场营销部门与销售商签订保理协议。
(3)销售商发出货物后,将运输部门出具的货运单据正本、发票副本及相关资料逐笔提供给保理公司。
(4)保理公司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。
(5)销售商(或保理公司市场营销部门)按应收账款约定在收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。
(6)购货商按应收账款约定付款。
(7)保理公司收妥货款,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,将保理余款支付销售商。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额货款,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。
无追索权(非回购型)保理业务操作流程
(6)步骤与有追索权(回购型)保理业务相同;
(7)保理公司收妥货款,扣除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将保理余款支付销售商。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额货款,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不承担回购责任,保理公司只能继续向购货商追索。